《意見》指出,近年來,在信息技術發展和現實毒情蔓延共同作用下,互聯網迅速發展為毒品違法犯罪新的傳播平臺和聯絡渠道。面對新形勢帶來的新挑戰,必須大力加強互聯網禁毒工作,強化網絡陣地管理、全面凈化網絡環境。
《意見》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確了黨委宣傳、網信、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電信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郵政管理和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在加強互聯網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責任和職責分工。其中指出,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整體作戰優勢,開展打擊互聯網涉毒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偵查互聯網涉毒案件,嚴厲打擊互聯網涉毒違法犯罪分子;組織清理互聯網涉毒違法信息;受理處置互聯網涉毒違法犯罪舉報;建立網絡涉毒線索通報機制、網上網下聯動查處機制;依法查處為涉毒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條件的互聯網服務提供者。
《意見》強調,互聯網行業在禁毒工作中負有主體責任,有配合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快速提供證據材料的義務。互聯網接入服務、信息服務提供者要主動清理涉毒有害信息,不得為涉毒活動提供傳播條件、渠道。一旦發現利用其服務發布、傳輸的信息屬于涉毒違法信息的,應當立即刪除,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公安機關報告。如未履行上述責任和義務,依法追究有關互聯網企業、網站、論壇、即時聊天群組等的創建者、實際管理者的法律責任。
據了解,針對我國網絡涉毒違法犯罪日益嚴重的現狀,公安部已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從今年4月開始開展為期3個月的網絡掃毒專項行動,要求力爭破獲一批網上涉毒違法犯罪案件,抓捕一批利用互聯網進行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首要和骨干分子,摧毀一批網上涉毒團伙和網下制販毒網絡,處理一批違法經營商、服務商,有效遏制網上涉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