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召開,堅決遏制制毒物品經云南走私出境用于制毒,全面加強入滇制毒物品源頭性管控,根據省、市以及區委區政府的部署要求,5月份以來,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禁毒辦聯合黃田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在全街道范圍內組織開展入滇制毒物品核查告知書宣傳發放簽訂工作,督促各成員單位、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密防范轄區制毒物品經云南走私出境用于制毒。
航城街道禁毒辦積極組織轄區民警、安監工作人員、禁毒社工等對轄區涉及生產、經營、使用64種制毒物品及設備的45家企業逐一排查登記,填寫入滇制毒物品企業情況,納入管控范圍。在開展走訪工作中,工作人員查看了企業在生產、購買、運輸、儲存和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環節是否規范、合法,是否存在易制毒化學品非法購買、運輸等情況。同時,工作人員要求各相關單位、企業簽訂入滇制毒物品核查告知書,并告知相關核查程序、流失危害及未經報備核查擅自銷售、運輸產生的后果,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相關要求申請事前核查,將各類企業禁毒工作責任清單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企業,依法查處,頂格處理。
此外,工作人員積極向易制毒企業普及禁毒相關法律法規,提升易制毒企業從業人員對制毒物品的警惕性,防止制毒物品經云南走私出境,并告知企業如若發現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等違法犯罪的行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其中一名企業負責人表示:“我們會嚴格按照相關要求生產和使用相關化學品,落實企業禁毒工作責任,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截至目前,街道禁毒辦已與轄區內45家易制毒企業、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簽訂《廣東省入滇制毒物品核查告知書》,對相關企業進行逐一造冊,建檔管理。下一步,航城街道將繼續加大制毒物品的管制力度,嚴厲打擊制毒和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的犯罪活動,深入開展制毒物品排查管控宣教活動,強化易涉毒場所的清理排查,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監管工作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