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1-12-29
問:自用高錳酸鉀是不是不用做購買備案?
答: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個人自用購買少量高錳酸鉀的,無須備案。
(法規)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18年修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