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實施、如何懲戒?——專家解讀《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
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5-04-21
12月1日起,多部門聯合印發的《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施行。為有效遏制網絡詐騙犯罪高發多發,《辦法》將如何具體推進實施,詐騙分子將面臨怎樣的后果?圍繞群眾關心的一系列相關問題,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打擊新型網絡犯罪指導處副處長胡志偉進行了解讀。
問題一:此次《辦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將重點打擊哪幾類突出的違法犯罪行為?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形勢非常嚴峻,涉詐黑灰產從業者的違法成本非常低,從而出現打而不絕、屢打屢犯的情況。那么我們聯合懲戒辦法的目的,就是為打擊治理涉詐黑灰產犯罪,提供有效的懲戒手段和政策依據。我們重點打擊的行為包括,那些直接實施詐騙的犯罪分子,以及幫助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關聯違法犯罪行為。比如,那些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以及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違法犯罪行為。
問題二:《辦法》實施后,詐騙分子將面臨怎樣的后果?在金融方面,被懲戒對象名下的銀行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將會受到限制。同時,也會限制其使用支付賬戶、實名數字人民幣錢包等功能。在電信網絡方面,懲戒對象名下的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以及使用電話卡注冊的互聯網賬號等功能都會受到限制。在信用方面,被判處刑事處罰的懲戒對象,將被納入“電信網絡詐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并在“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示。
問題三:《辦法》實施的目的和預期效果是什么?這些懲戒措施,“懲”只是手段,“戒”才是目的。一方面,我們是為了提高違法的成本,防范更多違法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對社會要產生強大的警示、震懾效應,引導相關的行業和個體,約束他們的行為,并提高人民群眾防范被騙,以及不能參與詐騙的這種意識。
問題四:針對新型電信網絡詐騙手段冒頭,相關部門有何舉措?電信網絡詐騙的手法套路在不斷翻新變化,而他們利用的技術手段,也在持續更新升級。因此,我們一直緊盯犯罪形勢的變化,綜合采取各項措施,積極應對新出現的詐騙手法、洗錢方式。當然,我們也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對懲戒措施和適用范圍進行相應調整和補充,以確保更好有效應對新的犯罪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