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 | 1. 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直轄市為跨市界)運輸的; 2. 在禁毒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跨縣級行政區域運輸的(禁毒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由公安部確定和調整,名單另行公布) | 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易制毒化學品運出地) | 1. 經營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和復印件),其他組織的登記證書或者成立批準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合同(復印件);
3.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 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個月 | 1.運輸供教學、科研使用的100克以下的麻黃素樣品和供醫療機構制劑配方使用的小包裝麻黃素以及醫療機構或者麻醉藥品經營企業購買麻黃素片劑6萬片以下、注射劑1.5萬支以下,貨主或者承運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購買許可證明或者麻醉藥品調撥單的,無須申請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
2.因治療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親屬或者患者委托的人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和本人的身份證明,可以隨身攜帶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不得超過醫用單張處方的最大劑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