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在深汕大道等9條原國省道實施客貨分離交通組織管理措施的通告
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2-04-26
為規范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我局決定在深汕大道等9條原國省道實施客貨分離交通組織管理措施,具體通告如下:
一、羅沙路(沿河羅沙立交至東部沿海高速羅沙路入口段)、坪山大道(南坪快速坪山出口至湯坑路段)、東深公路(東門路至坪龍大街段)、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頭路段)、坪葵路(歐姆龍工業區至金嶺路段)、鵬飛路(迎賓北路至人民路段)、深汕大道(惠州界至天麟工業區段)、深汕大道(產業路至創富路段)、惠鹽路(龍崗大道至北山道段),根據斷面情況,設置小客車道、客車道、客貨車道。
二、車輛應按相應車型分道行駛,禁止貨車、中型以上客車在小客車道行駛,禁止貨車在客車道行駛。
三、本通告所稱小客車是指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客車是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貨車是指重型、中型或小型貨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
四、原有通告內容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我局將依法予以處罰。
五、本通告自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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