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媽灣跨海通道媽灣海底隧道實施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措施的通告
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5-02-07
媽灣跨海通道于2025年1月21日開通,其中媽灣海底隧道為總長6.28公里的特長隧道,為加強我市隧道交通安全管理,按照我市現行在特長隧道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交通管理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媽灣跨海通道媽灣海底隧道實施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措施,具體通告如下:
一、每天0時至24時,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媽灣跨海通道媽灣海底隧道通行。
二、媽灣跨海通道北行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提前通過月亮灣大道、怡海大道駛離,媽灣跨海通道南行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提前通過西鄉大道、金灣大道駛離。
三、本通告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是指車輛使用性質為“危化品運輸”的貨車、專用車輛及運輸列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物質或物品的運輸車輛;所稱每天為自然日。
四、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罰。
五、本通告自2025年2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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