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予以作廢的公告
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2-12-12
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4日期間,在我局車輛管理所登記的以下車輛(附件1、2,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詢具體車號、車型等)已經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我局已提前通過公告告知,但機動車所有人未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現依法公告上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予以收繳機動車強制報廢,并對駕駛人依法處罰。
特此公告。
附件:1.11月28日至12月4日達到強制報廢期止
2.11月28日至12月4日達到逾期檢驗強制報廢期止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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