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在寶安區部分道路實施限制貨車通行措施的通告
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2-11-07
為緩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壓力,進一步改善市區的道路通行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之規定,我局決定在寶安區部分道路實施限制貨車通行措施,具體通告如下:
一、每天0時至24時禁止大型貨車駛入以下路段:
寶安大道、東方大道(田園路至松崗大道段)、樓崗大道(107國道至松崗大道段)、松明大道(107國道至松瑞路段)、政豐北路(白石廈大道至福洲大道段)、G4(廣深高速)和G15(機荷高速)鶴州出口往航站樓方向匝道、機場南路G4(廣深高速)鶴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廣州方向匝道、機場南路主道全路段、寶石西路、寶石南路(青年路以北段)、寶石東路(羊臺山工業路以西段)、機荷高速溪之谷收費站及進出口匝道、領航高架橋、空港八道。
二、每天7時至22時禁止大型貨車駛入以下路段:
翻身路、前進一路、創業一路、沙井中心路(新和大道至南環路段)、新沙路。
三、每天7時至24時禁止大型貨車駛入以下路段:
新安五路(翻身路至建安一路段)、新安一路(107國道至翻身路段)、新安二路(107國道至建安一路段)、紅湖路(燕羅路-廣田路)、青年路(寶石南路-洲石路)、海城路(寶安大道-寶源路)、金海路(興業路-寶安大道)。
四、每天7時至9時30分、17時至20時禁止大型貨車駛入以下路段:
凱成二路(107國道至寶安大道段)。
五、每天17時至20時禁止大型貨車駛入以下路段:
德政路(東往西方向石巖外環路至捷家寶路段)。
六、每天0時至24時禁止小型貨車駛入以下路段:
領航高架橋。
七、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本貨車限行規定限制。
八、本通告所稱大型貨車是指重型或中型貨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小型貨車是指輕型或微型貨車;所稱每天為自然日。
本通告對寶安區部分貨車限行道路、時段進行了調整,原有通告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我局將依法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