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LU JING外國人居留事由發生變更超過十日未申報的公告
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2-09-2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對下列居留事由變更超過十日未申報的外國人予以公告。
LU JING,男,國籍:加拿大,護照號碼:HG161800,所持簽證證件種類:居留許可,居留許可號碼:101853710,有效期至:2023年5月12日。其所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已于2022年8月10日被深圳市外國專家局注銷(注銷證明編號440304420220718662)。
請上述持證人于10日內(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7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報并辦理變更。逾期未辦理者,其所持上述簽證證件將被宣布作廢。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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