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19-03-01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深圳市公安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民生警務平臺建設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數據統計從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我局互聯網門戶網站(網址:www.moyi001.com)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深圳市公安局政務公開辦公室,聯系電話:0755-84464679,電子郵件:szsgaj@szga.gov.cn。
一、概述。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部署要求,根據《條例》及省、市的相關要求,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思想,立足特區公安實際,充分利用“門戶網站”等傳統媒體和“微博、微信”等移動新媒體,加強信息公開制度化與規范化建設、有效整合信息資源、拓寬信息公開渠道,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答復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我局根據《條例》要求和市政府的相關工作部署,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
(一)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我局互聯網門戶網站累計梳理更新發布信息5756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23條;法規文件類信息8條,業務動態類信息3698條,行政執法類信息171條,辦事指南類信息168條,其他信息1299條。
(二)建議提案結果公示情況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公示建議提案的答復意見函共94份,其中關于市六屆人大六次會議代表建議的答復函59份,市政協六屆四次會議提案答復意見函35份。
(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深圳市公安局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目錄的要求,通過電子資源共享平臺報送數據給信用中心,累計推送18個事項共計1191553條信用信息。政務信息資源共享42016條。及時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
深圳市公安局按照相關要求積極參加聯合獎懲工作,并積極向信用網報送文稿,鼓勵辦事企業查詢、使用信用報告。積極參與、配合將聯合獎懲專用服務接口嵌入業務系統中。
對全國城市信用狀況監測平臺采集的不良誠信事件及時應對、處理,對其他單位轉送的相關異議做到及時處理。
深圳市公安局將落戶人員相關的“子女投靠入戶”、“老人投靠隨遷入戶須知”、“夫妻投靠隨遷入戶須知”等政策進行公開。
(四)融媒資訊平臺信息發布情況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緊緊圍繞“護航新時代,展現新氣象”等主題宣傳活動,結合改革創新、基層治理、“颶風2018”專項行動等中心工作及先進典型事跡等策劃開展了一系列宣傳報道。
1. 傳統媒體宣傳: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進一步加強與《人民公安報》合作,在“干在實處 勇當尖兵”專版共推出16期80余篇報道;在《南方法治報》推出“探尋深圳警隊二十最之派出所所長系列”專欄;策劃開設“每日警星”、“深圳警訊”、“探尋深圳警隊二十最”、“點贊節日在崗好警察”等媒體專欄60余個。截至目前,全局各單位在中央、省、市各級各類媒體發稿17000余篇。全年緊扣春節、626禁毒宣傳日、烈士紀念日、國慶節、110宣傳日及警營開放日等各類重要時間節點與《南方都市報》合作,開設“點贊節日在崗好警察”系列專欄,每天1期安保人物報道。2018年雜志專門開設了深云視點、警憶、家天下等新欄目,強化焦點深度報道,深受好評。結合市局各項中心工作,策劃開展了一系列宣傳報道。并借助微博、微信、今日頭條、騰訊、南方+等有影響的互聯網平臺,發布信息28000余條,總閱讀量超3億次。與廣電集團法治節目中心合作的《深圳警隊不打烊》及民生類警視欄目《深圳警訊》、《騷擾電話幾時休》、《深圳警察故事》的節目點擊量屢創新高。
2.積極挖掘網絡新媒體的潛力:在確保了微博、微信、頭條號微博、微信、頭條號、網易號、企鵝號、南方號以及省等14個平臺的平穩運行;隨后又陸續開通了百家號、大風號、深圳號、一點資訊、抖音號等新媒體平臺的賬號,實現了對主流網絡媒介的全方位覆蓋和公安宣傳的最大化傳播。目前我局在18個媒體平臺共發布各類信息稿件25559篇(條),新拓展網絡宣傳陣地5個,組織各類互動活動21次,回復網民微博咨詢6000多次,還有多部作品被新華社、人民日報等央媒的新媒體平臺轉載。在“深圳公安”南方號的基礎上開通了“南方+深圳公安頻道”;與南方都市報合作成立“警媒合作研究室”,進一步推進“警·觀”平臺的優化升級進度,并積極推進“警·觀”融媒資訊課題研究。《每日警星》網絡話題閱讀量已超2400萬;“深圳公共安全指數”話題閱讀量超過800萬;“探尋照片背后的故事”話題閱讀量超過100萬,有效營造了宣傳聲勢,提升了宣傳效果。
三、民生警務平臺建設情況。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在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各級黨委、政府關于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要求的同時,在2017年民生警務一期建設的基礎上,圍繞“一網”“一機”“一號”等方面依托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繼續開展二期建設及民心橋建設相關任務。
2018年,我局民生警務平臺建設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如下。一網方面:1.民生警務深微平臺新增19項業務申辦,總業務事項數達到137項,其中0次跑動56項;1次跑動80項。2.平臺用戶數進一步上升,其中個人實名用戶達到310萬,注冊用戶數601萬,企業實名用戶11052,注冊用戶12862,目前平臺網上業務受理量達526萬宗,約占總量的60%。3.平臺完成與平臺銀行、財委非稅、微信、銀聯支付等系統對接實現上線支付業務5項,已產生支付8700余筆。4.平臺于8月6日上線視頻客服功能。5.2018年11月2日平臺升級了新版認證體系,提升了認證效率。6.12月27日實現了交警星級用戶微信端與平臺的對接。一機方面:7.深圳市公安局繼續推廣“一體機”,并增加社保5項業務,讓市民24小時享受便捷服務。一號方面:8.平臺于4月3日推出智能客服,并上線微信公眾號和門戶網站,日均解答4200余人15000條提問,準確率達90%以上。9.進一步推進整合全局服務熱線納入12345中。民心橋方面:10.平臺于3月1日上線市局來訪預約模塊。11.平臺推出微信警務室模塊,先期在南山分局試點成功后,目前已上線全局670個警務室,綁定警力2337人,收到市民留言667條,發布防范宣傳1567條、警情通報1562條。12.平臺于6月1日上線臨時入住憑證模塊,旅客掃臉認證后即可入住酒店,目前使用量已破百萬。13.優化我局有獎舉報系統,新版本更加方便群眾錄入舉報信息,也方便民警的分類與查看。14.平臺分別于8月3日、9月30日上線機場、全市遺失物品招領模塊,市民在全市遺失、拾遺均可在該模塊進行發布或找回。15.平臺于8月31日上線警務電子地圖,市民可在地圖中找到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各級辦事大廳、一體機、監管場所、開鎖店、印章店等信息。16.平臺于6月22日上線深馨服務模塊,用于實現對涉毒人員的社區管理。17.平臺于8月1日上線物管企業服務模塊,實現了高層樓宇物業的明確登記和物業公司自動上報的雙向管理。18.平臺于11月29日上線了律師會見模塊,便于律師會見提前預約。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深圳市公安局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77件,已全部答復申請人。
從遞交申請的方式,大約94%是通過網絡遞交申請,大約6%是通過信函遞交申請。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9.3%屬于同意公開范圍,大約13%依法不屬于我局公開或申請信息不存在,大約19%屬非《條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53%屬于重復申請。(具體見下圖)
2018年度市公安局依申請情況
同意公開9.38%
不屬于本機關公開13.35%
非《條例》所指政府信息19.13%
重復申請53%
其他5.14%
2018年度市公安局依申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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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開 |
9.38% |
不屬于本機關公開 |
13.35% |
非《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19.13% |
重復申請 |
53% |
其他 |
5.14% |
五、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有關情況。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財政支出主要為日常辦公經費及業務培訓費用,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項支出。本年度我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任何費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的案件0件,無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0件。
七、其他情況。
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政務公開方面咨詢1838人次。
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和進步,得到了上級部門和群眾的普遍認可,但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不斷完善:一是全局信息主動公開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的質量還有提升的空間;二是信息公開風險評估意識和應對復雜疑難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重復申請過多,造成公共資源的極大浪費;四是宣傳不夠,依申請工作被部分群眾當成工作、科研獲取材料的方式之一要求行政機關整理、匯總部分信息。
2019年,我局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辦理效率,從服務群眾為出發點,對信息更新、公開做到及時、準確、完整、高效,努力為群眾提供更便捷服務。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服務理念,加強分析研究,對申請集中依法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加大轉化為主動公開的力度,全面做好便民利民服務工作。三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理論研究和業務培訓工作。通過對引發復議訴訟典型案例的剖析,發現工作的短板和不足,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深圳市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