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1年公安工作要點
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1-02-07
2021年深圳市公安工作總體思路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公安工作,對廣東、深圳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實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人民警察警旗授旗儀式上的重要訓詞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全省市公安局長會議和市委六屆十六次、十七次全會要求,堅持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著眼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確保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推動新時代深圳公安工作高標準、走前列、先行示范,為深圳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和實施綜合改革試點創造安全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
重點完成以下任務:一是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顛覆滲透搗亂破壞活動,深入推進反恐怖反分裂斗爭,堅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二是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突發事件防范處置,切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全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三是組織開展針對突出違法犯罪活動的各類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四是加快推進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強公共安全管理和服務,始終保持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五是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六是大力開展能力素質建設,著力打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公安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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