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停止執行《反恐怖防范管理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反恐怖防范管理規范 電力系統》地方性標準項目重大行政事項的公告
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1-12-10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反恐防范地方標準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重點行業反恐怖防范標準和規范體系,我局前期草擬了《反恐怖防范管理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反恐怖防范管理規范 電力系統》地方性標準。但在制定過程中,由于出現醫療衛生機構上位國家標準啟動修訂、國家層面發布出臺完備的電力系統標準規范等重大變化,對地方性標準發布出臺產生了影響。鑒于此,現停止執行《反恐怖防范管理規范 醫療衛生機構》《反恐怖防范管理規范 電力系統》地方性標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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