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護校安園”專項工作方案
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4-12-20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2024年工作要點有關部署安排,進一步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全力打造內外結合、整體防控、科技助力的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切實落實校園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各項措施,保障在校師生和幼兒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特制定本草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準確把握當前社會治安和校園安全穩定的規律特點,堅持問題導向、重點整治、系統施策,及早發現、及時化解、堅決消除涉校安全風險,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實現校園安全“三個嚴防、三個堅決維護”的工作目標,嚴防因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發生暴力傷害師生惡性案件,嚴防因學校安全管理不嚴格發生學生欺凌等影響惡劣案事件,嚴防因涉校涉生矛盾化解不及時或案事件應對處置不當引發規模性聚集或重大輿情事件;堅決維護在校師生、幼兒合法權益,堅決維護校園及周邊良好秩序,堅決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為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和建設教育強國創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整體防控,全力提升校園安全能力水平。一是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校園安防標準要求,監督指導學校、幼兒園開展安防建設達標工作,對存在安防漏洞隱患的,依法依規責令限期整改,積極推動解決。二是依托校園智能安防設施設備及周邊視頻監控,探索在校園周邊建立治安識別圈,智能感知、預警推送、核查處置治安風險。集中排查整治校園內外交通安全隱患,推動完善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切實保護學生交通安全。三是強化中小學和職業技術類學校的法治副校長建設,加強指導培訓和日常管理,為充分履職創造便利條件。協助學校開展防欺凌、防暴力傷害、防溺水、防網絡有害信息等法治安全宣傳教育。
(二)堅持問題導向,有效防范排查化解涉校風險隱患。一是針對教育領域重大決策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決策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在決策前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根據風險等級采取相應措施。二是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學校、家庭認真排查發現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逐一摸排校園周邊各類重點人員,綜合施策開展教育疏導和穩控化解。三是緊盯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熱點問題,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風險匯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監測預警機制,指導學校加強風險跟蹤評估,做好防范應對工作,確保風險處置在早、化解在小。
(三)突出工作重點,穩步推進學生欺凌治理。一是會同教育部門抓好統籌部署,對照上級有關要求,細化任務清單,明確工作重點,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有計劃、分步驟推進落實學生欺凌治理措施。二是全面摸清本轄區防范學生欺凌制度機制建設情況,針對學校類型特點,分類落實治理措施,健全完善防控工作機制,確保制度機制有效運轉。三是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各學校加強教職員工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學習,提升教職員工準確識別、及時干預、正確處理學生間矛盾沖突的能力。
(四)嚴打涉校犯罪,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合法權益。對涉校涉生案件保持高度敏感警覺,堅持重大案件提級偵辦、掛牌督辦、現場指導,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一是保持高壓態勢。要對傷害學生兒童惡性案件堅持“零容忍”,重拳出擊、果斷亮劍,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強奸、強制猥褻、暴力傷害學生兒童犯罪。對煽動師生非法集會,教唆、組織在校學生、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校園貸”、電信網絡詐騙,利用校外培訓機構實施詐騙、“圈錢跑路”等犯罪活動,要組織精干力量、快偵快破。二是堅持以案促防。在辦理涉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中,要落實“三知四查”要求,即知家庭情況、教育背景、成長經歷,查組織招募、家庭監護、學校管理、社會治理等環節問題,并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推動開展勸返復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三是妥善處置敏感案事件。針對涉未成年學生性侵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要迅速開展調查取證,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妥善處置應對,嚴防引發相關輿情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