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
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3-11-09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發〔2014〕4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63號),進一步促進深圳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使人口服務管理水平與深圳城市發展相適應,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一)工作目標。加強全市人口宏觀調控,創新人口管理工作機制,完善人口服務政策體系,努力實現人口規模適度、結構優化、分布合理、素質提升,推動人口與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二)指導原則。
堅持統籌兼顧、總量調控,增強人口調控與創新驅動、產業轉型、城市規劃、社會管理的聯動調控實效。
堅持結構優化、素質提升,強化人才引進與培育,同步優化人口戶籍結構與素質結構。
堅持分類管理、多措并舉,根據人口職業、來深時間和流動性的不同,實施各有側重的服務管理。
堅持強化服務、包容發展,寓管理于服務,以服務促管理,穩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二、加強人口宏觀調控
(三)發揮人口規劃導向作用。按照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的總體要求,科學編制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產業、土地、住房等專項規劃與人口規劃的銜接機制,統籌人口容量與資源配置關系。實施分區域人口調控計劃,將分區域人口調控計劃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探索將人口評估納入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的決策程序。
(四)以產業轉型帶動人口轉型。堅持質量引領、創新驅動,大力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現代服務業及傳統優勢產業協調發展。嚴格控制低技術含量、低附加值及高能耗、高污染產業發展,繼續推動存量勞動密集型產業與勞動力“雙轉移”,加快實施舊工業區綜合整治。引導社區經濟組織向現代企業制度轉型,推動建立現代產業體系。
(五)增強空間規劃人口調控實效。建立人口變動與城市規劃法定圖則更新聯動調整機制,優化完善各行政區功能定位和規劃用地布局。加快實施城市更新規劃,大力推進城中村改造,積極推進舊商業區改造,穩步推進舊住宅區改造,推動高密度居住區域人口分流。深化產城融合,根據人口發展目標調控房地產供給總量,優化交通基礎設施布局。
(六)加強城市人口綜合治理。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發揮城市管理、社會管理、治安管理對人口調控的協同作用。建立健全市區聯動、多部門參與的聯合治理長效機制,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筑,依法嚴查嚴處各類無證無照違法經營行為。加大對勞務工聚集區商貿等配套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力度,實現疏堵結合。
(七)擴大戶籍人口規模。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部署,穩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保持戶籍人口有質量的穩定增長。修訂《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試行)》(深府〔2005〕125號),完善人才引進遷戶條件,確保各類人才無障礙入戶。增辟居住社保遷戶渠道,將長期在深工作和居住的存量非戶籍人口有序轉為戶籍人口。
(八)優化人口素質結構。加大各類創新型人才載體的建設力度,大力引進和培養具有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創業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落實《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9號),充分發揮“孔雀計劃”、高層次人才“1+6”、人才安居工程等政策激勵作用,大力集聚高端優質人力資源。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多措施、多渠道加強從業人員職業培訓,提升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