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深圳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申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信息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3-06-08
問: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深圳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申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核原件);
2.申請人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有效期六個月);
3.申請人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可出示“粵居碼”或提供居住登記信息查詢單等);
4.《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告知承諾書》現場簽名確認;
5.申請人未滿十六周歲, 還需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以及以下監護關系證明材料之一(核原件)
(1)體現監護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2)《出生醫學證明》;
(3)《收養證》;
(4)其他監護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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