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規則》(國家標準編號:GB/T 28039-2011)和關于機讀旅行證件的相關國際通用規范,現就內地居民拼音姓名中字母“ü”在出入境證件中的打印規則公告如下:
一、內地居民申辦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上打印的持證人拼音姓名中,Lü(呂等字)、Nü(女等字)中的字母“ü”應當轉換為“YU”; LüE(略等字)、NüE(虐等字)中的字母“ü”應當轉換為“U”。
二、考慮到一些內地居民仍持用按舊規則打印制作的出入境證件,為避免因新舊證件、不同證件上的字母“ü”轉換規則不一致給持證人旅行或辦理相關事務造成困難,國家移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申請人要求,在簽發新的出入境證件時打印與申請人原有出入境證件一致的拼音姓名。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