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HONG HEEJOO等2人所持用外國人居留許可宣布作廢的通告
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fā)布日期:2018-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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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宣布對以下外國人居留證件作廢,持證人應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內(nèi)持外國人居留證件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羅湖區(qū)解放路4016號)辦理居留證件變更或注銷手續(xù),逾期不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xù)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持證人自行負責。
持證人:姓名HONG HEEJOO,國籍:韓國,護照號碼:M07731068,外國人居留許可號碼:08485541(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
持證人:姓名MOHAMED HESHAM ELSAID AHMED ELDESOUKY,國籍:埃及,護照號碼:A09440550,外國人居留許可號碼:08444903(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0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