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宣布對以下外國人居留證件作廢,持證人應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內持外國人居留證件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羅湖區解放路4016號)辦理居留證件變更或注銷手續,逾期不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持證人自行負責。
持證人:姓名ADAMS JAMES PATRICK ROGER,國籍:英國,護照號碼:504841410,外國人居留許可號碼:08385617(有效期至2020年8月13日)
持證人:姓名ADAMS TORRES MATTHEW,國籍:西班牙,護照號碼:XDC706567,外國人居留許可號碼:08386195(有效期至2019年5月13日)
持證人:姓名TORRES RUBIO MONICA CAROLINA,國籍:西班牙,護照號碼:PAA531643,外國人居留許可號碼:08386194(有效期至2020年4月14日)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