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1-12-15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給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虛開的稅款稅額在一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