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0-10-21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二款)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功能的普通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