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本網-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0-01-15
——假冒專利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假冒兩項以上他人專利,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