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經濟犯罪案件立案追訴標準【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案】
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5-05-09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轉讓、倒賣永久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五)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