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2-05-10
(一)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不立即停止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
(二)現場秩序混亂,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
(三)其他可能危害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緊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