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1-05-17
(1)監督爆破員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糾正違章作業;
(2)檢查爆破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及時發現、處理、報告安全隱患;
(3)監督民用爆炸物品領取、發放、清退情況;
(4)制止無爆破作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爆破作業。
安全員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監督、發現并糾正爆破作業活動的違規行為,確保爆破作業活動安全順利實施,不應從事具體的裝藥、聯網、領用、發放等施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