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0-05-21
(一)符合安全條件的,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頒發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決定書。
(二)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發出大型群眾性活動不予安全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并告知承辦者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