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15-08-28
答:主管機關認為按照申請的時間、地點、路線舉行集會、游行、示威,將對交通秩序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在決定許可時或者決定許可后,可以變更舉行集會、游行、示威的時間、地點、路線,并及時通知其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