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毒化學品使用場所有哪些要求?
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16-07-05
(一)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場所要保持通風良好,空氣新鮮對流,地面清潔干爽;
(二)操作車間需安裝電視監控錄像系統,不留死角,錄像要保存1個月以上;
(三)作業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下班或休假時作業現場包括劇毒化學品容器要采取加蓋上鎖等嚴密的保安措施;
(四)劇毒從業人員作業時必須配戴必要的防毒等防護用具;
(五)操作車間應安裝洗眼、噴淋設備,放置急救藥品;
(六)劇毒化學品從業人員使用飲水機、水杯統一放置,加裝監控設施,嚴禁在作業場所進食、飲水、吸煙和使用明火;
(七)作業現場嚴禁存放剩余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
(八)使用液態或者氣態劇毒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必須安裝有效的毒氣泄露報警和毒氣中和處置設備;
(九)作業現場要貼有明顯劇毒化學品標志和安全管理制度,劇毒從業人員要將照片、姓名及培訓證號懸掛上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