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16-08-08
答:刻制公司人事專用章須向公安機關印章審批窗口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刻章申請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總公司公章);
2、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總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5、營業執照原件;
6、刻章登記卡。
無法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證的可使用法人身份公證書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