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17-06-01
爆破作業單位是爆破作業人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的責任主體。爆破作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爆破作業人員任前必訓、年度必訓、違規必訓制度,定期對本單位的爆破作業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專業知識、安全技能、崗位風險教育培訓,并將爆破作業人員培訓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培訓實施方案,保障經費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