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18-02-07
答: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統計上劃分城鄉的暫行規定》的規定劃分,城市包括城區和鎮區。城區,含街道辦事處所轄的居民委員會地域,城市公共設施和居住設施連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地域;鎮區,含鎮所轄居民委員會地域,常住人員在3000人以上獨立的工礦區、開發區、科研單位、大專院校、農場、林場等特殊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