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無人機是如何分類的?
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3-11-20
根據運行風險大小分為微、輕、小、中、大型無人機。
(一)微型無人機。空機重量小于0.25千克,具備高度保持或者位置保持飛行功能,設計性能同時滿足飛行凈高不超過50米、最大平飛速度不超過40千米/小時、無線電發射設備符合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技術要求的遙控駕駛航空器。
(二)輕型無人機。同時滿足空機重量不超過4千克,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7千克,最大平飛速度不超過100千米/小時,具備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監視能力的遙控駕駛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無人機。
(三)小型無人機。空機重量不超過15千克或者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千克的遙控航空器或者自主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輕型無人機。
(四)中型無人機。最大起飛重量超過25千克不超過150千克,且空機重量超過15千克的遙控航空器或者自主航空器。
(五)大型無人機。最大起飛重量超過150千克的遙控航空器或者自主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