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3-01-10
一是根據《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是按照《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要求,2個或者2個以上承辦者共同承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應當提交聯合承辦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