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2-09-08
答:根據《國務院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活動,包括體育比賽、演唱會、音樂會、展覽、展銷、游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以及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等活動屬于大型群眾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