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2-01-26
答:不可以。
根據《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號)第六十三條有關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后,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