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1-08-06
答:可以。2021年6月1日起,公安部“我為群眾辦實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程序”正式實行。針對6月1日以后申請預約考試的,小型汽車的異地分科目考試允許申請變更考試地的次數由1次調整為不超過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