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1-07-23
非深號牌載客汽車在通告有效期內前兩次違反禁行規定的,不予處罰,自第三次起依法處罰。限行違反次數以每個通告期為一周期,下一個通告有效期自動清零,本次通告有效期為2021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