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5-06-20
答: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保留兩年。
原機動車號牌號碼在原機動車所有人名下有使用一年以上的,在辦理轉移登記、注銷或者遷出后,系統會自動保留兩年(兩年內未辦理過變更業務的,且原機動車的違章、事故等違法行為處理完畢)。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保留時限內辦理新購車輛(新車、二手車均可)現場登記業務時,向窗口受理人員申請使用原號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