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fā)布日期:2025-02-06
答:符合下列條件的即可申請保留。
(一)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兩年內提出申請。
?。ǘC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溫馨提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更新指標申請。更新指標通過后,在6個月內使用指標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