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4-09-10
答:需要。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164號)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有關規定: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換裝不同式樣散熱器面罩、保險杠、輪轂的;屬于換裝輪轂的,不得改變輪胎規格。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備案,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