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4-02-28
答:1、占道施工時,應設置施工圍擋。即施工作業控制區周圍除留有必要的施工人員、施工車輛進出口通道外,應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板、路欄或錐形交通路標等設施。
2、施工作業控制區圍板高度要求。高度不應低于1.8米,距離交叉路口20米范圍內,工作區圍板0.8米以上的部分應采用通透式圍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