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4-01-02
答:(一)作業車輛警示標志、燈具應符合要求;
(二)配置防撞緩沖車或其他防撞緩沖設備;
(三)作業起始位置應設置提示牌,沿線可變情報板應同步開展安全提示;
(四)作業時間應避開高峰或大流量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