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3-12-04
答: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的作業,應盡最大可能保證非機動車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人行道最小寬度不小于1m,非機動車道寬度不小于1.5m,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重合時,最小寬度不小于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