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fā)布日期:2017-03-03
問:合法使用需要證明怎么提供?
答:合法使用需要證明由購買單位或個人出具,注明擬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品種、數(shù)量和用途,并加蓋購買單位印章或個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