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5-04-20
問:企業購買高錳酸鉀需要備案,那個人購買呢?
答:高錳酸鉀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在購買前將所需購買的品種、數量,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個人自用購買少量高錳酸鉀的,無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