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16-02-01
問:深圳戶籍居民申報出生入戶是否需要計劃生育證明?
答:根據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我市公安機關辦理本市戶籍居民嬰兒出生登記不再核查《計劃生育證明》,即嬰兒父母不需先行到計劃生育部門辦理《計劃生育證明》即可申報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