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調工入戶辦理準遷證需要什么資料?
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17-08-25
問: 招調工入戶辦理準遷證需要什么資料?
答:(1)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招(調)工人員積分入戶通知(書)或調動通知(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2)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和《入戶告知書》、農業戶籍人員的深圳市"農轉非"人員入戶信息卡;
(3)申請人及隨遷子女戶口簿、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可免提供)(復印件各1份,核驗原件);
(4)已婚、再婚申請人的結婚證,離異、再婚人員的歷次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民事調解(判決)書(復印件各1份,核驗原件);
(5)已孕已育(含收養子女)申請人本市計生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戶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父母子女雙方親子關系的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隨遷子女屬收養子女的,提交《收養登記證》(復印件1份,核驗原件);
(7) 按入戶告知書提示內容,選擇入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