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1-02-22
公檢法工作人員親自到場時,出示證件和介紹信(或公函),寫明查詢內容,在核實身份之后,可以現場取走調查結果;非公檢法工作人員且符合查詢條件的,現場收取材料,調查結果函復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