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0-01-01
是的,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自2020年1月1日起,往來臺灣通行證(電子)收費標準由每張80元調整為60元,其他收費項目,按現行標準執行。2020年1月1日前已受理的證件申請,仍按原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