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5-01-20
自2024年12月1日恢復和實施深圳居民赴港旅游一簽多行政策起,深圳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再受理赴香港旅游“一周一行”簽注申請,已簽發的“一周一行”簽注在有效期內的可繼續使用,即每周赴香港一次,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符合現行一簽多行政策條件的申請人,在“一周一行”簽注有效期內亦可自愿向深圳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赴香港旅游“一簽多行”簽注。